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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致学校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

尊敬的学生家长、学校老师

孩子是祖国的花朵、家庭的希望。孩子们的出行安全,是交警部门、教育部门、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和牵挂。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学校的职责,筑起保护学生出行的安全屏障,是所有学生家长和学校老师的心愿,也是交警部门持之以恒努力的方向。为此,请学校、家长们在交通安全方面注意做到以下几点,共同维护学生安全。

一、上好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。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,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,让他们掌握交通安全自我防范常识,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。

二、教育孩子安全乘车。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;搭乘校车、公交车时,要自觉排队有序上车;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,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;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车,下车前先观察外面交通情况并确认安全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。

三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。上学、放学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;不做“低头族”、不闯红灯、不随意穿行;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、嬉戏玩耍;过马路走人行横道、天桥或地下通道,一慢、二看、三通过。

四、教育孩子安全骑车。不让未满12周岁孩子骑非机动车上道路;保证孩子骑乘车辆安全性能良好,铃、闸、锁齐全;提醒孩子骑车自觉靠右走非机动车道,并注意避让机动车和行人;骑车转弯时应减速慢行,伸手示意,不得突然猛拐;不在道路上乱穿乱行、追逐竞赛、骑“英雄车”,确保自身安全。

五、教育孩子遵守法规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;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;不得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、滑板车等上路。

六、做文明谦和的家长。家长要帮助孩子树立生命至上的安全观,做文明出行的典范。驾车上路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文明驾驶,各行其道,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,礼让斑马线;接送学生时要自觉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就近停车场内,不要占道乱停妨碍道路正常通行;不得用非机动车搭载儿童,不要带着孩子在机动车道上行走。

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,让孩子们远离交通事故伤害,共同为他们创造安全幸福的成长环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长沙市岳麓区交警大队

202031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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